Thursday, May 21, 2009

飲食男女 - 酒佬日記

有朋友問我,飲了這么多年紅酒,為什么很少聽我去嘗試些法國酒,意大利酒,西班牙酒,飲來飲去都是澳洲紅酒。我回答:“因為,澳洲酒,我認識它們 (I know them)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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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晚的飲酒聚會,小飛俠約了我好幾次,我刻意把它推到了生日之后。老友相聚暢飲,不需要任何原因,不需要被俗套的生日破壞了美酒的味道。這幾年,結婚生子,奔波勞碌,到了元元出世,我的生命終于confirm不再屬于自己,好久都沒有試過為了飲酒而飲酒了。好久沒有試過上個三天兩夜的最后一天是那么的精神奕奕,心花怒放,迫不及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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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晚上的配搭非常簡單,靚牛扒,靚紅酒。我帶了兩支 Wolf Blass 的 Black label。小飛俠準備了一支Penfold's Bin 707, 另外兩支法國 Bordeaux的紅酒 ,其中一支1996年的 Grand Puy Lacoste Pauillac 價值$1700 (市面上的同一支酒2001年份才不到$600,年份相差5年,價錢差了3倍,法國酒,I really don't know the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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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nfold's BIN 707 - 我第一次嘗到它還是在南澳 Adelaide。在澳洲飲紅酒最瘋狂的時代就是在 Adelaide那14個月。每個 weekend 晚飯過后,大伙就會各自一手提著自己選購的紅酒,一手拿著自己的酒杯聚集在一起整個晚上。那段時期,我們幾乎嘗盡了所有澳洲的酒莊。Penfold's 可說是大伙的最愛,Bin 407,Bin 389,St Henri,RWT。。。 大家都喝了不少,唯獨沒有足夠金錢嘗試過更高級的BIN 707 和 Grange (當時它們的價錢約$100 和 $300澳幣)。最后畢業前的一個星期,大伙一起“夾錢”買了一支BIN707,那天晚上大家把自己的杯子擦得滴水不沾, 饞貓似的舔著口水,一小口一小口,仔仔細細的感受著一生中最美味的 Cabernet Sauvigno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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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olf Blass - Black Label,我第一次喝到它,也是在離開Adelaide之前最后的那個星期。我便帶著家人到 Baroosa Valley 的酒莊跑了一趟。那一天,我們去過Penfold's酒莊, Yalumba酒莊。。。深深的呼吸著一片片葡萄園散發出來的泥土生命氣息。最后來到Wolf Blass,他們各種葡萄酒都可以任試任飲,唯獨是這支最Top的 Black Label 要收費才給試一小杯。我和老爸,老媽各自嘗了一小口,印象模糊,美味但不夠喉。買一瓶?還是嫌它太貴,內心掙扎著離開了那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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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二次飲 Penfold's BIN 707 和 Wolf Blass - Black Label,也是在同一天。2006年5月,在美國結了婚后,我和Janet從 L.A. 直飛到Brisbane,度蜜月?!不如帶她去認識一下我以前的世界,以前讀書的大學,以前打工的餐館,還有以前一起打工捱世界的難兄難弟 - 小飛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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仕別三日,小飛俠的公司規模大得非常夸張,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那晚,我特意買了一瓶Penfold's St Henri和 Wolf Blass - Black Label 到他家吃晚飯。他問我這兩瓶酒有何特別。 我告訴他 ST Henri 是我在Adeliade時的至愛,而且對它的感情非常凄美。Black Label,我以前舍不得買,現在回到Brisbane很想喝它。。。那晚,兩瓶酒很快喝完,小飛俠從樓上抬下一箱Penfold's BIN707,繼續暢飲了7,8支。酒逢知己千杯少,莫使金樽空對月。。。
這一次,同樣的朋友,同樣的酒,地點換了在香港。不知道為什么,還是覺得澳洲酒好些。是味道美?還是感覺美?醉翁之意不在酒,談天地,論古今,調素琴,閱金經。。。澳洲酒,我不只是認識它們,而是一種情意結,筆墨無法形容,語句無法著跡,其情其境,只待酒中尋。
幾年前我非常喜歡一部電影- Sideways,中文名譯為《杯酒人生》或《酒佬日記》。 里面有這樣一段,男女主角因對酒的認識和追求而相識。他告訴她,他有一瓶196幾年的珍藏,一定要等到一個特別的日子才來喝了它。她告訴他,不要刻意等待,無論是哪一天喝它,那就是個特別的日子。最后他在最失意的那天,失去所有那天,痛苦地在快餐店里用個紙杯喝掉了那支多年珍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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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影里,美景,美酒,音樂,非常輕松,幽默,又略帶諷刺。落魄的事業,褪色的青春,感性的女子, 醉生夢死的人生猶如一杯紅酒值得細細品嘗 。味道真美!

Wednesday, May 20, 2009

飲食男女 - 廚房仔

5月10號 - 母親節,老爸老媽這幾天回了成都,外母又有飯局,干脆叫傭人也放假,今天就哪里也不去,安安靜靜的讓時光流走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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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4點過,Janet的姐姐Polly突然來電,他們一家三口買了一大堆海鮮,毫不客氣的直奔我家來打算開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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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5點過,寧靜的家里突然好似變成街市,男人,女人,大人,小孩,魚,蝦,蟹。。。在廚房,客廳,飯廳穿來穿去;電視吵雜聲,女人吆喝聲,小孩尖叫聲,BB哭泣聲。。。震耳欲聾;我自己呢?放下報紙,客廳是容不下我了,躲進書房又太不禮貌,不知何處容身!?突然,自己的身份又變成一個 - 閑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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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lly在砧板上處理幾只肉蟹,不知她在那里找來一個刷子,一只腳,一只腳的刷著。我在旁看了大半天,實在不明白,問她“在做乜?”
“你識乜呀!做大閘蟹,都是這樣”她非常不屑的回答。
“但大閘蟹是整只蒸,這是泥蟹(mud crab),要斬件的,而且誰會care那些蟹腳?”我有點拗頭!
“你別吵,只識吃,坐一邊去,做好了叫你。”
我唯有收聲,退回廚房門口繞手觀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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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開始要嘗試斬蟹了,把那只螃蟹翻來翻去,又怕被蟹鉗中,無從入手。最后,干脆拿出一只筷子,打算插爆螃蟹的眼睛。那可憐螃蟹的眼睛不停轉動,不斷閃避,口吐白沫,生不如死。。。 求求你放過它吧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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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夠了,行開!”
我忍無可忍,終于無法再旁觀下去。拉開Polly,左手把蟹躺放在砧板上,右手從刀架取下一把斬骨刀,手起刀落,刀尖直落入它的胸口約2寸長,1寸深的位置(太深會把蟹蓋斬裂),總算了結了它的生命。然后右手用力一壓,一掀,左手一下把它的左半身連鉗帶腳扯了出來,接著右半身也同樣順勢取出。用刀尖把蟹腮刮掉,然后每邊把蟹鉗斬開兼拍碎,四只腳連身分兩組斬開。最后把蟹蓋尾斬掉,蟹膏連蓋,完整無缺。整個過程大概30秒,除了落刀幾下,我幾乎全程瞪著Polly,她目定口呆,"O"著嘴,半響吐了一聲 "Wha--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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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了看他們買來的海鮮,還有基圍蝦,瀨尿蝦,花蟹,老鼠班,花甲蜆,空心菜。。。把心一橫,致電姐姐,把 Wing, Sam一家也叫來,然后落樓到街市再買多些材料和食物,告訴大家,今晚的廚房 - 全部由我話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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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來,我有時會取笑Janet不懂下廚,而她每次反問我會煮些什么,我總是笑笑口的疑似亂吹:“上湯芝士龍蝦啦”,“姜蔥蟹伊面底啦”,“北京片皮鴨啦”,“火焰醉蝦啦”。。。每次她都會"寸"我 - 在講廢話,得把口。我也不會反駁,反正我無意去證實,以前不會,現在更不會。。。但今天實在是忍無可忍,好久沒有下廚了,擔心的不是記憶,而是站在爐頭旁的感覺,希望以前的手感還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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煮海鮮,只要新鮮就=成功了七成。所有的姜,蔥,蒜,椒,鹽味道不宜太濃,只是來承托海產的鮮味,不過海鮮不宜久煮,所以所有的上粉,飛油,落鍋,拋鑊,上碟都要一個字 -"快"。因此爐頭的火一定要"猛",這也是在家煮海鮮的最大困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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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今晚整個過程還算十分順利:
  • 清蒸花蟹
  • 火焰醉蝦
  • 豆腐紫菜醉蝦湯
  • 椒鹽瀨尿蝦
  • 姜蔥蟹加伊面底
  • 鼓椒上湯花甲蜆
  • 清蒸老鼠班
  • 椒絲腐乳空心菜

還有Polly做的雞翼,牛丸湯。。。




晚餐間,我回憶起以前在Brisbane留學時做廚房,酒樓的往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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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到Brisbane的第一年,我還沒有車牌,全靠一輛單車出入,因為之前在香港打過幾年的餐館兼職,我也盡量找的是廚房的Part-Time Job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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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,成龍,唐季禮到Brisbane拍《簡單任務》,包了唐人街的“黃金酒樓”做飯堂,我當時每天放學后的晚上在那酒樓的廚房做"油鑊"兼"水臺(斬海鮮)"。那時每天晚上,龍蝦,石斑,泥蟹,皇帝蟹。。。我的雙手被蟹殼,魚鱗劃破多處傷口,但仍然斬個不停。兩三個星期后,成龍他們在唐人街的戲份拍完移師黃金海岸,我也被大廚炒了魷魚,原因是:“手腳太慢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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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在香港返學,返工多年來,一直兼顧得很好,而且與老闆之間的關系非常親密。離開香港前最后一次老闆教我打網球時叮囑我“啊楊,你要記住,做人,只要肯吃虧,去到哪里都會受歡迎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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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到了澳洲的頭一年,我從唐人街的大酒樓到外區的小餐館,我連續被炒了幾次魷魚。非常失落,我從來都記著“肯吃虧,不計較,多做少說”等等些座右銘,但在澳洲(或外國),原來Not Work。最后炒我魷魚的是一對非常慈祥的中年夫婦,他們的小餐館在北區。最后臨走時,我把我的失落告訴他們。老闆耐心的告訴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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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香港的酒樓廚房里可能有幾十人,但在澳洲,最大酒樓的廚房部也只有5,6人 (大廚,炒鑊,油鑊,執碼,水臺,。。);小餐館,通常老婆在樓面,老公管廚房,廚房再請一個幫手,要兼顧更多。在澳洲打工,每一個位置,只有一個人,每一分,每一秒,每一個人都需要好勤力,手停口停。埋到位,沒有人會當你是新手,沒有人會愿意去教你,沒有人會理你有沒有車,沒有人會理你在大學讀的是醫生還是律師。。。不要以為勤力,老實,就會搵到食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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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其實在澳洲的留學生,很少打廚房工,太臟,太累,太辛苦,太可憐。。。一般兼職都去做 Waiter,時間自由很多。另外,在澳洲,沒有車你很難找工作。你在這里工作,每晚都要踩著單車去趕Last Train,趕上了,可能你的工作要我來幫你完成;趕不上,我們又會擔心;。。。你只是個學生,無論你讀的是博士還是碩士,飛機還是火箭,我們需要的只是一個完全幫到手的 - 廚房仔。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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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個晚上,我幾乎想流淚,離開時,把那個星期的工錢悄悄的留在柜臺。去到火車站,Last Train已經離開,茫然的呆在那里。。。老闆發現了我不想收的錢袋,駕車追到了火車站,最后把我一直送到City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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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桌上,我望著一碟碟似模似樣的美食,大家津津有味的嚼著蟹鉗,蝦頭。1999年大學畢業,離開了Brisbane後,我就幾乎沒有再進過廚房了。今天,拿起菜刀,鑊鏟,手感還在,似乎那兩下煎炒煮炸的功夫,早已被過去年年月月的辛酸和點點滴滴的忍耐刻進了骨子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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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9年 - 2009年,十年了,人生有幾多個十年!
“火焰醉蝦 ”- 我在Brisbane留學后期做Waiter時的拿手好戲,每晚都要做約十來個order,兩三部醉蝦車,“架撐”齊全,在人客面前,就像耍雜技一樣。這是第一次在家里做。

Tuesday, May 19, 2009

閑人

這一兩年來,久不久就會遇到這種類似的情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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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了幾日班,終于放工,大家很客氣的互相講 Bye-Bye。
偶爾有人會對我說“明天見。”
自己:“明天?我明天 Day Off"
對方:“我也是 DayOff,不過大家約好了到你家 BB gathering。你老婆一個星期前就約好了"
自己:“哦!是嗎?。。。”
雖然我毫無頭緒,也不知道對方叫什么名字,禮貌地問她“知道怎么來嗎?到了奧運站,D出口,然后。。。 ”
對方打斷話題“知道啦,我上個月來過,不過你上次好似不在家”。
自己:“哦!。。哈哈。。明天見!”心里嘀咕著:
“好似!成200磅的東西,假假地也是一家之主,竟然隱咗形!”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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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家,問起夫人關于第二日開Party的事:
“有多少人?”
“十來個”
“我今天碰到一個”
“哪個?”
“不知道”

“什么樣的?”
“頭發扎起,眼大大,斯斯文文,Standard Look"
“講完等于沒有講,那叫什么名字?”
“不知道,只知道上個月來過”
“妖!!乜都唔知,你到底有無帶腦返工!”。。。


“。。。”
“那么,請問明天的BB Party到底是for天天的還是元元的!”
“妖!!乜都唔知,你仲話要做個好爸爸!”。。。



每次家里有Gathering, 在家里,多我不多,少我不少,在家又似乎隱形,出去了沒有人知道。。。只是一個 -“閑人”。

Friday, May 08, 2009

生日的橋

澳洲布里斯本(Brisbane) 的 Victoria Bridge,它橫跨市中心 Queen's St Mall 和 South Bank 之間的Brisbane river。它從兩邊分別輕微地向中間拱起,在橋最中間那只欄桿的河底,靜靜的躺著15個1元澳幣。它們是我在95年-99年那5年間,每年的生日凌晨12點拋進河里的。

那幾年,大部分時間都是單身,獨來獨往。可是屈指一算,交過的女友一只手也數不完。不知是否我的命格犯了“天煞孤星”,每一次拍拖不到幾個月,女友不是離開Brisbane,就是回臺灣,回香港或回日本,每一次都是因離開而分開。我從沒試過一腳踏兩船,每次都是短暫又燦爛,最后背影在機場消失。每年的5月生日都是一個人靜靜的渡過。

每一年,每一次的12點前,我把小車停在路邊,獨自漫步到橋中心,South Bank 溫柔的夜色,緩緩的河面,一步一步的走進悠然自得的心靈。我來到最中間的那條欄桿,全身從頭到腳得被眼前這座寧靜的城市洗禮著。我靜靜的站在那里,回憶著剛過去這一年的往事;祝福著離開了的身影;想念著遠方的親人;更寄望著又大一歲的精彩。。。 許下3個愿望,最后分別拋下3個1元澳幣。

我的生命悄悄的步進了35歲,我從來都不喜歡別人刻意為我慶祝生日,可能我從來都不喜歡形式上的東西。離開了Brisbane 后幾年,我在生日的凌晨曾經嘗試過尋找一個類似的地方渡過這一刻,在澳洲的 Adelaide,香港,北京(過夜時)。。。卻再也找不到想要的感覺。

是城市變了? 時代變了?年紀變了?還是自己在生命中扮演的角色變了?以前的生活:貧窮,艱苦,但簡單專注;生命:自由,灑脫,但目標清晰。。。過去了,就過去吧,Victoria Bridge-生日的橋,我會懷念你陪我度過的時刻,我會懷念你給我帶來的感覺。

Saturday, May 02, 2009

Run Run + 等等


天天,耐心等等吧,媽媽去shopping了。不要問我她去買什么,因為她只會這樣回答:“一定要有野買才可以行街嗎?”



















孩子你慢慢睡,咱們慢慢等!






Friday, May 01, 2009

福岡 short Trip

讀萬卷書,不如行萬里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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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前去旅行,喜歡背著背囊穿洲過省,喜歡疲憊不堪的長途跋涉,因為我總是告訴別人,等將來結了婚,有了小孩,就只會過著一些安逸舒適的旅行了。但這幾天,我才發覺-我錯了,帶著小孩其實很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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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才一個天天,無論我們多么疲倦,他每天早上仍然8點準時起來,提著小鞋子,吵鬧著“街街,街街”,還有喂飯,換片,抱抱。。。將來元元大了,兩個一起,不堪設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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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這三天兩夜的福岡之旅,天天似乎大個了好多。我抱著他,在他耳邊不斷的講解著他眼前的一切,他似懂非懂的接受著這個世界更多的稀奇事物。這是飛機,這是船船;飛機落地了,天天也落地了;這是紅燈 Red, Red,這是綠燈 Green, Green;紅燈不能動, Stop! 綠燈 Go Go Go;媽媽呢?媽媽不見了,媽媽去了買包包給天天吃;媽媽呢?媽媽還沒返來?媽媽先去三越,再去大丸,最后去了Muji .... 買包包給天天吃;媽媽呢?媽媽怎么買個面包買了兩個小時?老母到底去咗邊?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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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啊仔,你將來就會明白。。。”












等到“仆街”